权益|将设定网约车平台抽成比例上限

【权益|将设定网约车平台抽成比例上限】“交通运输部密切关注到个别网约车平台在获得市场优势地位后 , 随意调整计价规则等经营策略 , 设置过高抽成比例 , 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 , 侵害了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休息等劳动权益 。 ”今天 , 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 ,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表示 , 将要求网约车平台设定抽成比例上限 。
李华强介绍 , 近年来 , 我国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 , 目前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 , 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 。 为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 , 人社部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进一步规范平台用工关系 , 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出明确要求 。
下一步 , 交通部将结合网约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 , 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实施 , 重点包括4个方面:一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 指导和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 更多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 , 落实驾驶员权益保障责任 , 合理确定平台和驾驶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二是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 , 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 , 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 , 设定抽成比例上限 , 并向社会公布 。 三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劳动报酬 , 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任务及当地的平均工资、市场经营状况等因素 , 合理确定驾驶员的劳动报酬标准 , 并向社会公布 。 四是保障驾驶员的合理休息权益 , 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 , 尽可能提高车辆在线期间的运营效率 , 科学确定驾驶员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 , 避免其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赵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