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负责人刑拘!( 二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 , 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 , 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