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解决退费难 校外培训合同样本出炉( 二 )


而此次新版《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一定程度上为家长规避了可能存在的风险 。举例来看,在转课问题上,《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双方的违约责任中作出规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一定比例金额的违约金 。
此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还明确指出,招生简章或者宣传材料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 。对此,上海市培训协会(市教育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欣在解读文章中提出,建议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材料中有关办学条件、培训方法、师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提升招生宣传的规范化程度,做到名实相符 。
“规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教育内涵的必然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肯定要被取缔 。”马学雷进一步表示,“除了中小学校外培训的合同规范,其他教育培训领域的合同规范乃至行业规范也都是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