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智能化战争中左右战争胜负的新变量:连接力、计算力、认知力( 四 )


从机理与机制的关系把握独特内涵。机制是事物内部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作战制胜机制是作战体系各要素互动形成合力、实现制胜的内在机制,如集效聚优、并行联动都是机制,是对有关制胜机理的运用方法和实现方式,且这些方式方法体现一定的规则,带有某种制度化的特征。在信息化战争中,对情报侦察、指挥控制、火力打击和综合保障等作战要素进行综合集成,对陆、海、空等作战单元进行优化重组,会形成多种多样的制胜机制。这些制胜机制大都包含这样的制胜机理,即:事件转化为信息、信息转化为态势、态势转化为认知、认知转化为决策、决策转化为行动的信息制胜链路,等等。由此可见,制胜机理是内在的“道”,更为抽象,而制胜机制是运用道的“术”,更为具体。
从机理与理论的关系把握独特内涵。认识、把握和灵活运用战争制胜规律和机理,需要从理论和战略策略上作出正确的指导。睿智的军事理论家,总是在发现新的制胜规律和机理后,作出理论上的加工和创造,由此形成新的军事指导理论。可见,军事理论创新的核心在于揭示和厘清新的战争制胜规律和机理,进而概括出新的战争指导。世界军事史上,马汉的“海权”理论、杜黑的“制空权”理论、富勒的“机械化战争”理论、图哈切夫斯基的“大纵深作战”理论、格雷厄姆的“高边疆”理论等,都揭示了相应的战争制胜规律和机理,引领了军事潮流,改变了战争面貌。可以说,战争制胜机理是军事理论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军事指导理论是战争制胜机理的灵动运用和理论升华。
辩证把握智能化战争制胜机理多重意蕴
智能化战争的制胜机理包括战争制胜的一般机理,同时又体现着算法博弈的鲜明特点;在战略、战役、战术等层面都有相应的制胜机理,同时也都与算法博弈紧密联系。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每一场战争具体的制胜机理都可能有所不同。这里,仅列举几类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制胜机理。
以“强”打“弱”的“智胜”机理。“强胜弱败”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战争制胜规律。即使是那些以弱胜强的战例,往往也须在局部和特定时段形成对敌的力量优势才能真正取胜。依据“强胜弱败”规律,以强打弱便成为带有通用性的战争制胜机理。这里的“强”,是整体战斗力的强。在机械化战争时代,整体战斗力的强大主要体现为兵力和火力优势。在信息化战争时代,军队能打胜仗有赖于信息力优势。而在智能化战争时代,智力优势对战斗力的贡献率远高于其他要素。在智能化战争对抗中,人的智能广泛渗透到作战领域、移植到武器系统,智能水平更高更强的一方,能够更好地开发和运用以强打弱的“智胜”机理,甚至据此设计战争、主导战局发展,取得最终胜利。
以“高”打“低”的“智胜”机理。这里的“高”“低”,主要指“代差”“维度差”。通常情况下,运用更高级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的一方能够打赢尚在运用较低维度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的一方。比如,普遍使用火枪的部队几乎都能胜过使用大刀长矛的部队。如果说“高”胜“低”败是制胜规律,那么以“高”打“低”的那些门道及理由便成为制胜机理。在智能化战争进程中,针对对方作战体系的弱点进行打击,使其“智能”降低或失效,实施“降维打击”,便是以“高”打“低”“智胜”机理的具体运用。还要看到,智能化战争时代很可能存在由低到高的多个发展阶段,尽可能让自己处于高级阶段,攻击对手使其处于低维度的阶段,也是以“高”打“低”“智胜”机理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