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办卡不退费”等条款或将无效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昨天继续召开 , 会议听取《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 《条例(草案)》明确了发卡单位和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 并针对霸王条款商家跑路退费难等问题打了预防针 。 办卡缴费概不退回;单用途预付卡丢失、损毁概不补办;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归发卡单位所有……这些消费者常见的霸王条款或将无效 。 消费者办卡后7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 , 有权要求退卡 。 发卡单位出现注销、停业等情形导致单用途预付卡无法兑付的 , 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 。
立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年全市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投诉共17万件 。 其中 , 教育培训领域12万件 , 投诉量是2019年的10倍;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5万件 , 投诉量是2019年的6倍 。 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发卡主体无门槛、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等问题……昨天的会上 , 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作关于《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 她给出的上述数据 , 显示出破解消费者办卡难题的紧迫性 。
针对这些问题 , 《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 。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 通过对消费投诉反映集中的退费难、维权举证难、商家关门跑路等问题 , 分类梳理分析 , 研究立法解决路径 。
《条例(草案)》共32条 。 包括七个方面 , 明确单用途预付卡内涵 , 明确单用途预付卡监管职责 , 建立健全单用途预付卡社会共治机制 , 明晰发卡单位、消费者的权利义务 , 强化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措施 , 构建单用途预付卡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 丰富违法行为的法律惩治手段 。
卡内余额不足单次最低消费时可退余额
《条例(草案)》给发卡单位列出相关要求 。 第十一条提出 ,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等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 包括如实、准确、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单用途预付卡所兑付的商品或者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价格和费用、余额退回、风险警示、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信息 , 不得作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宣传;单用途预付卡设定有效期的 , 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专门提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 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单用途预付卡;为消费者了解单用途预付卡使用情况、查询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提供便利 。
本条还规定 , 单用途预付卡余额不足以兑付单次最低消费项目 , 且消费者要求退回余额的 , 退回余额 。
《条例(草案)》列出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 包括了解发卡单位备案以及预收资金存管情况;向发卡单位全面了解单用途预付卡所兑付的商品或者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价格和费用、有效期限、余额退回、风险警示、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信息;自主决定购买单用途预付卡;了解单用途预付卡使用情况、查询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合同包含办卡不退费或将无效
《条例(草案)》提到 , 发卡单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与消费者订立单用途预付卡买卖合同 , 并载明相关内容 。 包括经营场所使用期限 , 单用途预付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以及收费标准、扣费方式 , 赠送权益的使用范围、条件以及退费的处理方式 , 余额查询方式 , 单用途预付卡挂失、补办、转让方式 , 退费渠道以及计算方法 , 预收资金的安全保障措施 , 有效期限 , 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 , 争议解决方式等 。
办卡缴费概不退回;单用途预付卡丢失、损毁概不补办;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归发卡单位所有……这些消费者常见的霸王条款 , 《条例(草案)》给出了答案——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包含这些内容的 , 其内容无效 。